
完工。不仅建筑商拿不到200多万的工程款,还被十多名法警赶出了施工现场。 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四条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们法院管辖。由于当地法院的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都由被告法院管辖(当被告是基层法院的情况下),被拖欠工程款的建筑商难道去被告处伸冤? 首先,被告法院与法院中的法官是何关系?由于法院是被告,则全院的法官皆为利害关系人,故而全部回避?还是代表法院的院长回避即可?从公正审判的角度来看,让院长手下的法官判院长及每日发给他粮饷的法院(当然法院现在没有财政大权)违约,承担巨额赔偿责任,似乎有些强人所难,故而全体法院的法官皆应该回避。 若涉案法院全体回避,谁来审理这个纠纷呢?涉案法院的上级法院当仁不让。只是我国没有诉讼程...
相邻推荐:怜雪(下) 我不是你的天使 Cantarella(黑执事) 易友 女妖doom的帝国 绿帽野餐 同我爱人 魔幻森林 驴行天下 七年之痒 情侣犬修改版 永远的失之交臂 爱,被阻隔在沧海的另一端 脑虫记 麒麟是我? 总裁的礼物 为了收藏 无限恐怖之零爱 晋江好文推荐 镜痕 喧嚣中的寂静 喧闹中的孤独说说 喧闹中的寂静 喧嚣中的寂寞 喧闹后的寂寞 喧闹背后的寂寞状况情感语录 喧闹中的寂寞的句子 喧闹寂寞理睬的近义词 喧嚣中的寂寞的诗句